《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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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明确普惠型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增速、增量考核要求

根据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目标,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同时,要实现精准扶贫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力争高于所在省(区、市)贷款平均增速。


二、优化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金融供给机制

要求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三农”事业部、扶贫事业部的银行除外)将普惠型涉农金融业务、扶贫金融业务纳入事业部制统一管理,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考核激励政策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形成专业化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的金融服务供给机制。


三、加强银保融合,推动基础金融服务扩面提质

一是加大银行保险机构乡村服务融合力度,在服务渠道等方面发挥合力,更加便捷有效地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二是简化在空白乡镇设立简易银行和保险网点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三是科学合理推进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在不具备网点设立条件的乡镇,鼓励通过电子机具、流动服务站和便民服务点等方式实现服务覆盖。


四、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

一是强化保险机构风险保障功能,推进保险服务乡村振兴专业化机制建设。二是实施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差异化监管,加强涉农类保险产品管理,研究涉农类保险产品分层管理。


五、做好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

一是要做好各类现代农业主体金融服务,支持返乡农民工等农村新兴群体的创新创业。提升特殊群体金融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放宽老年人贷款年龄限制。二是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力度,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扩大保险产品试点范围。

 

简评:

《通知》从优化金融服务供给机制、明确服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基础金融服务扩面提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净化乡村金融环境、强化差异化监管引领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过渡期: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