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
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打印本文             

主要内容:

一、期权合约

是指本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可以在 将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股票或者跟踪股票指 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等标的 物的标准化合约。

二、标的物

股票、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证券品种。

(一)股票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本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2、上市时间不少于 6 个月;3、最近 6 个月的日均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日均波动幅度的 3 倍;4、最近 6 个月的日均持股账户数不低于 4000 户; 5、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本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2、基金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3、最近 6 个月的日均持有账户数不低于 4000 户; 4、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该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本所休市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

三、上市与挂牌

根据选定的合约标的,确定在本所上市的期权合约品 种,并按照不同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及行权价格,挂牌相应数量的期权合约。当月期权合约到期后,本所持续加挂新到期月份的合约。合约标的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所在除权、除息当日,对 该合约标的所有未到期合约的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 除权、除息后的合约标的重新挂牌新的期权合约。

四、交易

(一)交易日同股票,交易时间同股票。

(二)使用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自动下单或者快速下单等功能的交易软件的,提前5日报备。

五、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买卖以该上市公司股 票为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

六、委托与申报

(一)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和保证金账户。

(二)委托方式: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

(三)委托指令内容:1合约账户号码; 2合约编码;3买卖类型(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卖出开仓、卖出平仓、备兑开仓以及备兑平仓);4委托数量;5委托类型与价格; 6本所及期权经营机构要求的其他内容。

(四)权利金:买方支付、卖方收取。

(五)无效类型:买入平仓的委托数量超过所持有的义务仓;卖出平仓的委托数量超过所持有的权利仓。

(六)备兑开仓。当日买入的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当日可以用于备兑开仓。 当日申购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实行担保交收的,当日可以用于备兑开仓;实行非担保交收的,在交收完成前不得用于备兑开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得用于备兑开仓。备兑开仓时合约标的数量不足的,该备兑开仓指令无效。备兑开仓的合约进行平仓后,备兑证券即时自动解除锁定。

(七)结算。中国结算于每日日终,对同一交易单元中同一合约账户 持有的同一期权合约的权利仓和义务仓进行自动对冲,本所及中国 结算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同时持有备兑开仓与保证金开仓的义务仓的,优先对冲 保证金开仓的义务仓。

(八)指令撤销。每个交易日 9:20 至 9:25,以及 14:59 至 15:00,本所不接受撤 销申报;其他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撤销

指令经本所确认方为有效。

(九)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指令:1普通限价申报;2全额成交或撤销限价申报; 3对手方最优价格市价申报; 4本方最优价格市价申报; 5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市价申报; 6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市价申报; 7全额成交或撤销市价申报; 8本所规定的其他申报类型。

(十)交易单位。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为张。期权交易的申报数量为 1 张或者其整数倍,限价申报的单笔申 报最大数量为 50 张,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 10 张。

(十一)申报单位。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为张。期权交易的申报数量为 1 张或者其整数倍,限价申报的单笔申 报最大数量为 50 张,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 10 张。

(十二)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 人民币;合约标的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期权交易的委托、申报 及成交价格为每份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对应的权利金金额,申报价格 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01 元人民币。实行价格涨跌停制度,申报价格超过涨跌停价格的申报无效。

五、停复牌、熔断

(一)停复牌。合约标的停牌的,期权合约相应停 牌。合约标的复牌的,期权合约同时复牌。期权合约在本所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 日该合约复牌后的交易。期权合约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 对已接受的申报按照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进行撮合。

(二)熔断。连续竞价交易期间,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上涨、 下跌达到或者超过 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最 小报价单位 10 倍的,该合约进入 3 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集合竞价交易结束后,合约继续进行连续竞价交易。盘中集合竞价时 间跨越 14:57 的,于 14:57 恢复交易并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简评:

《规则》就股票期权业务合约管理、交易与行权、风险控制、交易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做市商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过渡期: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