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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为统一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契约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内容与格式,根据证监会工作部署,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研究制定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及《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经证监会同意及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过渡期:
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