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处理存款准备金违法行为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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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银行欠交存准金将被罚1-50万元不等

《暂行办法》分别针对辖内金融机构欠交和迟报、错报存款准备金两类违法行为制定了具体的处罚细则,并将金融机构划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定不同的处罚标准。

对于存款准备金的欠交,《暂行办法》划分为四种违法行为分别处罚:

1、金融机构两年内首次欠交存款准备金、欠交金额在交存基数3%以内(含3%)且及时补足,不予处罚,采取约谈、警示等方式,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存款准备金管理。

2、金融机构两年内首次欠交存款准备金、欠交金额占交存基数3%以上但及时补足的,就每日累计欠交金额按万分之六的比例处以最低不低于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罚款。

3、金融机构两年内第二次欠交存款准备金、欠交金额及时补足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的下限(20万元)罚款;对其他金融机构则减轻处罚。

4、金融机构两年内第三次及三次以上欠交存款准备金,或欠交金额未及时补足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的上限(50万元)罚款;对其他金融机构从重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条处罚标准中,前两条与《通知》一致,后两条则是在《通知》基础上制定的细则。

对于存款准备金迟报、错报行为的处罚,《暂行办法》同样划分成为四种违法行为分别处罚,相比于欠交,迟报、错报的处罚相对轻一些:

1、金融机构两年内首次迟报、错报且及时更正的,不予处罚,采取约谈、警示等方式,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存款准备金管理。

2、金融机构两年内第二次迟报、错报且及时更正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的下限(10万元)罚款;对其他金融机构减轻处罚。

3、金融机构两年内第三次及三次以上迟报、错报,或有主观故意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的上限(30万元)罚款;对其他金融机构从重进行处罚。

4、金融机构因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欠交存款准备金或迟报、错报存款准备金考核相关材料,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可依法免于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和《暂行办法》在处罚标准中均以两年作为时间界限划定违法行为的次数。所谓的两年内,是指金融机构自第一次发生存款准备金违法行为当日开始计算,两年一个周期,满两年后重新计算。

 

简评:

《办法》明确欠交、迟报错报存款准备金将被罚,银行最高可被罚50万。

 

过渡期: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